Search


我這幾天為了討論同性婚姻合法化一事,很多該做的事沒做,比如帶狗出去散步,我小狗己經快便秘...

  • Share this:


我這幾天為了討論同性婚姻合法化一事,很多該做的事沒做,比如帶狗出去散步,我小狗己經快便秘了,所以今天要簡短一點。
 
【 對「台灣己經對同志很好了」的說法 】
 
讓我引在芝加哥時,訪問己有四十多年經驗的人權律師 Flynt Taylor 的說法:「對有沒有被岐視這個問題,只有被岐視的族群能回答。」所以當有不是同志的朋友說:「台灣己經對同志很好了。」這話對我沒有說服力,如果是出自同志之口,那我很高興。
 
【 有些反同婚人士舉為何要為 2% 或 4% 或 X% 的族群來更改一個會影響其他 98% 或 96%人 生活的法律的說法】
 
A:台灣同志族群到底是 2% 或 4% 還是 X%?
B:數字以何為根據?沒出櫃的計算了嗎?
C:我不覺得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是「同志”的事」,對我而言,這是「人」的事,我是「人」,所以就跟我相關,今天我們將「同志」們定義成「他們」,跟「我們」有不一樣的權利義務關係,我怎麼知道,那一天,會不會有人想出一個什麼法案,把我也視成「他們」?
 
今天我不在這 2% 裡面,所以我就覺得不干我事,不理不采,那將來我要變成那 2% 時,我能期待他人為我站出來嗎?所以這不是一個只為 2% 或 4% 還是 X% 的族群所做的考量,這是一個 100% 的考量。
 
我看到我以前的法學老師,提出 2% 論調時特別驚訝,因為老師們以前教我,特別法非不得己,萬不可行,因為會打破普通法的架構。老師你以前也教我《中華民國憲法》第 7 條規定:「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」
 
【 有關同性伴侶收養小孩一事:我引「社團法人婦女新知協會」說法 】
 
至於收養,依尤立委修法草案意見可知,收養仍應由法院以「兒少最佳利益」為考量決定是否認可。此次修法草案只是增加不得以性別、性傾向、性別認同、性別特質為由,拒絕同志收養,但是前提仍是要以兒少最佳利益為考量!
 
且目前如是收養未成年子女,須依兒少福權法規定,先由收出養機構評估收養人是否適宜收養,收養人必須依規定上課再收養,做好準備再進行媒合未成年子女試養,如經評估是適合收養之人,才會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。
 
也就是父母同性不同性,在收養時不重要,第一要件還是「兒少」最佳利益,這很難接受嗎?
 
小狗等不及了,got to go。

我這幾天為了討論同性婚姻合法化一事,很多該做的事沒做,比如帶狗出去散步,我小狗己經快便秘了,所以今天要簡短一點。
 
【 對「台灣己經對同志很好了」的說法 】
 
讓我引在芝加哥時,訪問己有四十多年經驗的人權律師 Flynt Taylor 的說法:「對某族群有沒有被岐視這個問題,只有該族群能回答。」所以當有不是同志的朋友說:「台灣己經對同志很好了。」這話對我沒有說服力,如果是出自同志之口,那我很為他高興。
 
【 有些反同婚人士舉為何要為 2% 或 4% 或 X% 的族群來更改一個會影響其他 98% 或 96%人 生活的法律的說法】
 
A:台灣同志族群到底是 2% 或 4% 還是 X%?
B:數字以何為根據?沒出櫃的計算了嗎?
C:我不覺得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是「同志”的事」,對我而言,這是「人」的事,我是「人」,所以就跟我相關,今天我們將「同志」們定義成「他們」,跟「我們」有不一樣的權利義務關係,我怎麼知道,那一天,會不會有人想出一個什麼法案,把我也視成「他們」?
 
今天我不在這 2% 裡面,所以我就覺得不干我事,不理不采,那將來我要變成那 2% 時,我能期待他人為我站出來嗎?所以這不是一個只為 2% 或 4% 還是 X% 的族群所做的考量,這是一個 100% 的考量。
 
我看到我以前的法學老師,提出 2% 論調時特別驚訝,因為老師們以前教我,特別法非不得己,萬不可行,因為會打破普通法的架構。老師你以前也教我《中華民國憲法》第 7 條規定:「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」
 
【 有關同性伴侶收養小孩:我引「社團法人高雄婦女新知協會」說法 】
 
至於收養,依尤立委修法草案意見可知,收養仍應由法院以「兒少最佳利益」為考量決定是否認可。此次修法草案只是增加不得以性別、性傾向、性別認同、性別特質為由,拒絕同志收養,但是前提仍是要以兒少最佳利益為考量!
 
且目前如是收養未成年子女,須依兒少福權法規定,先由收出養機構評估收養人是否適宜收養,收養人必須依規定上課再收養,做好準備再進行媒合未成年子女試養,如經評估是適合收養之人,才會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。
 
也就是父母同性不同性,在收養時不重要,第一要件還是「兒少」最佳利益,這很難接受嗎?
 
小狗等不及了,got to go。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資深駐美特派記者范琪斐,一個生活在紐約二十多年的臺灣媒體人,長期觀察臺美兩地文化差異。Podcast節目《說故事的人》各大平台皆可收聽。
View all posts